关于征集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2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全域科普纵深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精神,广泛号召动员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技志愿者和关心全域科普的市民群众,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创作更多科普作品,助力全域科普高质量发展,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决定举办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之际,邀请北京市、河北省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本次大赛,同时为提升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支援地区的科学传播能力,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面向京津冀疆各有关单位征集参赛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直通科普之夜”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教育频道

  三、参赛主体

  来自各区、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各部委办局)及所属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各驻津科研机构,各在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科技型企业,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集体或个人,同时欢迎市民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特邀北京市、河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参赛。

  四、参赛组别

  (一)中小学组:天津市的中小学生(含中专、职高);

  (二)成人组:天津市除中小学生外的其他主体;

  (三)邀请组:北京市、河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的参赛主体。

  五、作品征集方向

  包括但不限于反映、展示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科技工作者风采、科技创新成果及转化、全域科普工作实践、全民科学素质建设重点人群等主题方向,尤其是适合以电视舞台呈现的科普文艺作品。

  (一)歌舞类作品

  独唱、合唱、联唱和各类舞蹈等。

  (二)语言类作品

  诗歌朗诵、TED演讲、小品、单幕话剧、脱口秀等。

  (三)曲艺类作品

  相声、魔术、杂技、快板、鼓曲等。

  (四)其他类作品

  人工智能、数字+科普、虚拟现实、元宇宙、科幻文学作品(作品以有声视频上交)等。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须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剽窃、抄袭,不得植入广告,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提交的参赛作品将通过电视、新媒体、公共场所屏幕等渠道传播,且不受任何有关地域、期限或文字等限制;主办方拥有使用权、转授权,被转授权单位可再次转授,便于进行广泛推广传播。

  (二)技术参数

  所有作品均需以有声视频提交;时长58分钟;可采用MP4MOV等视频标准格式;分辨率不得小于1920x1080(手机拍摄建议横屏/拍摄高清)。

  (三)作品提交

        1.参赛视频作品建议通过“天视教育频道成长研究院”小程序进行提交,相关信息填写务必与报名信息一致。(填报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

  


        2.参赛视频作品也可以电子邮箱方式或网盘链接方式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kepuzhiye@163.com。视频请以“联系人姓名+科学传播作品节目名+手机号”命名,相关信息与报名信息一致。

  七、评分规则

  从作品内容、艺术创新、展现效果等三个维度进行评分。

  (一)作品内容:必须与作品征集方向中的要求吻合,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二)艺术创新:在节目形式、节目内容、视频拍摄等方面有着鲜明的原创性和独创性,严禁使用他人的成熟作品。

  (三)展现效果:观赏性强,互动性强,感染力强;衣着整齐,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八、赛事安排

  本次赛事分作品征集评选、“直通科普之夜”电视展播和舞台提升两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评选

        1.征集报名:20244月—7月,通过广泛发动、京津冀疆四地共同征集,组织各类参赛主体挖掘创作元素。各参赛主体根据自身情况,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文艺类社团、青少年群体开展创作,于731日前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

        2.专家评选:大赛设评审专家库,专家对提交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科技科普属性作出评价,形成《优秀作品提升名单》。

  (二)电视展播和舞台提升

        1.电视展播:导演团队将对经专家评选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电视化艺术提升,拍摄制作优秀科普作品视频,8-10月在海河传媒中心教育频道T6进行公开展播,并推送至“科普中国”。

        2.舞台提升:邀请专业艺术院团专家、电视导演团队对最终入围的相关作品进行舞台化艺术提升,入围2024年度天津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天津科普之夜”节目单,9月在“天津科普之夜”文艺演出中进行舞台展示。

  九、奖项设置和媒体宣传

  (一)奖项设置

        1.中小学组优秀作品奖:中小学组入围的10个优秀作品将获得“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优秀作品津星奖”称号并颁发证书。

        2.成人组优秀作品奖:成人组入围的10个优秀作品将获得“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优秀作品津英奖”称号并颁发证书。

        3.邀请组优秀作品奖:将对来自北京市、河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的优秀作品设置“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优秀作品津桥奖”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个地区的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4.专项奖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表演奖”和“最佳组织奖”各1项,并颁发证书。

  (二)媒体宣传

  优秀作品将通过科普中国、智慧科协、天津科普网、科普惠、海河传媒中心教育频道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十、其他说明

  (一)鼓励参赛主体与各级科普基地积极联动、共同创作,提升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艺术性。

  (二)各参赛主体单位在组织、参与大赛活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安全。

  (三)赛事主办承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一)海河传媒中心教育频道李磊高菲菲

                    联系电话:23601828

(二)市科协科普部齐伟张威

                    联系电话:27128948

        (三)校内联系人李岳倚贾国君

                    联系电话:85358404

 

 

附件:1.《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报名表》

            2.《赛事小程序填报指南》

 

 

 

                                                                                                   南开大学科研部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第二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赛事小程序填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