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附属医院: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已启动,并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373.htm。按照通知要求,所有项目类型均实行“无纸化”,无须报送纸质版申请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方式
1.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ISIS系统于2020年1月15日后开通申报通道
系统链接: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2020年基金申请指南链接(务必仔细阅读指南!注意指南中“不属于本科资助范畴”的内容,正确选择指南代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注意事项
(一)2020年主要变化:
1、限项规定:
(1)国际合作项目: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国际合作(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按照最新限项要求,基金委针对2020年度项目申请已经发布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中所提及的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为3项的均统一更新为2项。
目前相关的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如下:
①《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④《2020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限届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变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主持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项目类型同2019年指南,新增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新增)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正在资助期内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除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外,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6)与人才项目互斥:
优青和杰青申报条件与其他人才计划的互斥规定请参照基金委指南。
2、无纸化范围扩大:本年度集中受理期全部无纸化
3、优化申请代码:工材、信息学部取消三级代码,详见指南
4、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全部面上和重点项目。
5、试点杰青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分直接、间接经费,填报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6、提高青年、优青、创新群体间接经费比例,详见指南。
7、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取消了资助周期采用“5+5”模式,改为资助期5年。
论文标注问题:
请务必准确标注发表论文的全部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信息。
伦理表:
涉及人的医学伦理及动物使用伦理审查事宜,请填写附件1,附件2模板,项目申请人签字(一式1份),签字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成本补偿类项目注意:
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项目,请申请人务必提前
与科研部联系填写相关推荐表。
2、申请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如需外拨合作单位经费,请填写合作单位分预算表,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见附件3,签字后扫描为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五)如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但在当年科学基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业证书》者,不能申报管理科学部项目(涉及限项的项目类型)
(六)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无需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及聘任情况说明,但需要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依托单位的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
(七)各类项目的形式审查表、填写说明及撰写提纲见附件5、附件6,如有未尽事宜敬请以2020指南为准。
三、时间安排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学校时间安排 |
自系统开通至2020年4月5日 | 申请人仔细阅读《2020年基金申请指南》,登录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该期间学院、附属医院与科研部实时于系统审核 |
4月6日 | 00:00关闭系统,申请人在此之前务必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
4月6日-4月10日 | 科研部、各学院、附属医院实时对电子版作形式审查 |
4月6日-4月12日 | 申请人修改被退回的申请书并再次提交,学校作形式审查 |
四、项目评审安排
1、各单位应督促申报人员尽快完成申请书撰写,为各单位预评审及申请书润色完善预留充足时间,建议初稿于2020年3月8日前完成。
2、各学院应承担重点类、人才类项目的初评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初评,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学院可采取线上评审方式,并于3月25日12:00前将评审情况反馈表(见附件7)及重点类、人才类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8)发送至jhk_kjc@nankai.edu.cn)。
3、各附属医院应首先对申报书进行院内初审,筛选有较好研究基础及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的申请书(原则上不超过申请总量的30%),报送科研部评审,并填写附件9申报统计表,申报书命名方式:项目类型-申请人姓名-申请代码-单位名称(如:青年-张三-H2706-环湖),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邮箱:jhk_kjc@nankai.edu.cn)。
五、各部门联系方式
科研部项目办:022-85358126;022-85358853,津南校区西业务楼444,403
伦理表盖章:动物伦理表:022-23502210,八里台校区生物站A104-3
医学伦理表:022-23494031,八里台校区思源堂218
附件:1. 医学伦理审查表模板
2. 实验动物使用伦理审查表模板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单位分预算表(成本补偿)
4.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5. 各类项目形式审查表(2020年2月17日更新,增加面上项目需填写附注说明的申请代码)
6. 各类项目填写说明及撰写提纲
7.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评审反馈表
8. 各单位重点类、人才类项目申报统计表
9. 附属xx医院2020年国家基金申报统计表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附件1. 医学伦理审查表模板.doc
附件2. 实验动物使用伦理审查表模板.doc
附件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单位分预算表(成本补偿).doc
附件4.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doc
附件5.各类项目形式审查表(2020.2.17更新).zip
附件6. 各类项目填写说明及撰写提纲.zip
附件7.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评审反馈表.docx
附件8. 各单位重点类、人才类项目申报统计表.xlsx
附件9. 附属xx医院2020年国家基金申报统计表.xlsx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