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技术科研项目申请普通专利及进行专利声明流程

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95

先进技术科研项目(及其外协合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任务书(合同书)的约定进行确定具体为:任务书(合同书)中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为甲方的,我校无法依托该项目申请知识产权;约定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的,我校需与甲方联合申请知识产权,不能单独申请;约定知识产权为乙方(我校)的,可以依托该项目申请知识产权

项目负责人(发明人)申请专利流程按照如下办理:

普通专利申请流程:

1、项目负责人须查阅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的知识产权条款,并根据知识产权条款确定专利发明人的范围。

2、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并填写《南开大学专利申请表》(附件1),三位专家评估给出意见,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对于涉M先进技术项目(及其外协合同)申请普通专利,发明人需要对专利申请事项进行保密审查审批,填写《南开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2),学院领导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4、对于与其他单位联合申请专利的,所有单位还需要签订《南开大学共同申请专利协议》(附件3)并对专利权属及后续转化收益进行明确。

5、 发明人将《南开大学专利申请表》《南开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南开大学共同申请专利协议》提交科研部先进技术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流转给科研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理,后续流程按照普通专利的流程办理。

专利声明流程:

根据国防知识产权局《关于项国防知识产权局提交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声明信息的有关说明》要求,由财政资助的GF和J队建设科研项目形成的普通专利须开展专利声明工作。普通专利声明流程如下:

1、发明人在取得普通专利申请号后,联系先进技术办公室(津南业务西楼446),在“GF领域专利声明电子系统”中填写声明信息并上传声明单位盖章证明函件后,导出数据包以光盘形式提交国防知识产权局(审查中心)(两种递交方式,方式1:现场递交,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华北所科技大厦A座11层国防专利审查中心受理大厅。方式2:通过机要通信递交,具体咨询先进办老师)受理处审核。

2、专利声明应在专利申请日后的3个月内提交声明信息。

3、每年11月底前,可以通过步骤1对已声明的专利转化情况进行更新。

4、后补助项目形成的专利,应在项目合同/任务书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声明。

5、已声明信息的更正按照步骤1进行。




附件1:南开大学专利申请表.doc

附件2:南开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pdf

附件3:南开大学共同申请专利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