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技术科研项目申请不入固定资产流程如下:
1、使用先进技术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原则上须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其中,如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明确计入委托单位资产,或在研制仪器设备过程中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可不计入学校资产。
2、拟申请的仪器设备须在实验室设备处完成采购流程。
3、申请人填写《科研项目研制设备不计入学校资产申请表》(见附件1,或者登录设备处网站下载,链接:http://zhgl.nankai.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49994&nextcid=4782&aid=17035)
4、科研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为公开的,可提供任务书或者合同文本用于审批;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涉M或者内部级的,严禁提供任务书或者合同文本,可以填写相关说明(见附件2)用于审批。
5、申请人所在单位对不计入学校资产申请表和相关说明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6、科研部先进办对不计入学校资产申请表和相关说明进行审核(线下方式: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46),并签字盖章。
7、实验室设备处对不计入学校资产申请表和相关说明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8、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和设备采购发票、合同等材料一并提交财务处审核报销。
联系电话:85358036
附件1:
G112_科研项目研制设备不计入学校资产申请表.docx
附件2:
关于无法提供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相关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