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科研实力,培育青年科研力量,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努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建设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我校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发〔2018〕27号)和《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方案》,我校决定启动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自主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度拟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项目B类、面上项目、重点项目。2025年度只有重点项目有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资助类别
青年项目B类,6万元/项,执行期2年;
面上项目,10万元/项,执行期3年;
重点项目,20万元/项,执行期3年。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人员,青年项目B类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40岁以下的科研人员为主。
青年项目B类:面向2024和2025年入职青年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自由申请,通过评审择优支持。
面上、重点项目:采取面向2024年获批国家级重点重大类项目团队定向委托的方式申报,定向委托的项目清单另发通知到各单位。
(二)项目查重要求
为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将对所有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 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查重
(1)申报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2)申报1项且参与其他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承担有未结题的天津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天津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自主立项项目及海河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不再支持。特别注意自2025年起天津市青年项目A类项目申报阶段也计入限项。
3.项目参与人员查重(非项目负责人查重)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书撰写要求
(一)申报书须由申请者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天津市科技局将严格查重,对已在前期获资助的,但仍以同一申请人或不同申请人的身份,以相同或相似的研究内容继续申请该项目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取消申报资格。
四、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一)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签署时间须为2025年),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下载。
(三)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包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应当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有效使用。
(五)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均需标注“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编号)”或做有关说明,英文标注内容: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Tianjin(No.),其他语种参照此翻译。
五、申报安排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校内申报,第二个阶段为待天津市科技局确定最终资助清单后,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正式申报。
第一个阶段的校内申报采用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均需要通过学校科研管理服务平台-校级项目申报--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自主立项申报处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17:00。
青年项目B类申请人需离线填写申报书(模板请见附件2),并在系统填报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同时将申报书(命名格式:项目类型-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在附件位置上传。
面上和重点项目申报人在系统填报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并在附件位置上传签字后的“2025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自主立项项目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申报书在第二阶段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完成申报组织及形式审查等工作,于2025年5月30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清单(附件4,2个sheet)发至科研部项目办电子邮箱xmb@nankai.edu.cn。
联系人:宁洁 刘雅婷 联系电话:85358472
附件:1.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
2.申报书模板
3.2025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自主立项项目承诺书
4.项目申报清单
科研部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doc
附件2: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2025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自主立项项目承诺书.docx
附件4:项目申报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