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天津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7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科技奖官网发布“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项目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一)中外联合研究中心项目

(二)海外研发推广中心项目

优先方向和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本通知附件)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资助资金

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33%。如项目申请的市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立项或不予立项。

  立项后,项目财政资金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年度联文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

(三)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平台建设或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获得过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726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专项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4.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具体内容见官网通知。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信息注册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1.单位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完成注册。

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项目申报

    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创新平台专项”,并在项目类别栏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别后,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

(三)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6259:0072617:00,在此时间段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47279:008217:00,在此时间段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4839:008917:00。在此时间段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五、校内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71日中午1200前反馈拟申报人员信息。后续流程科研部将定向对接跟进。


联系人:张勃

联系电话:85358852/13612076314(微信同)

邮箱:kjcg@nankai.edu.cn

 

 

天津市科技局2024年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项目的通知原文链接:

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406/t20240625_6660653.html


附件:2024年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