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校拟以下述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100号)、《南开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南党发[2019]63号)、《南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南发字[2018]12号)、《南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南发字[2018]13号)以及2023年4月11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讨论会纪要”规定,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无形资产名称和简介
本次拟转化无形资产为专利技术:“一种用于甲苯催化氧化的二氧化锰催化剂的制备和使用方法”(专利号:ZL202110371392.2)
申请人:南开大学
发明人:李伟,刘岩岩,关庆鑫。
二、拟作价出资价格
上述知识产权拟以600万元协议价格,作价入股投资企业。在无形资产形成的股权中,80%奖励给完成人(李伟480万)、20%(120万)由天津南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经全体完成人同意,并与拟出资企业协商,拟以上述价格出资。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的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
联系人:王冰,郎宇鹏
邮箱:jskf@nankai.edu.cn
联系电话:85358838
科学技术研究部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