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9 浏览次数: 10

相关学院,相关人员:

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正在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特别重大技术发明、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可以授予特等奖。

2023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各奖项一等奖项目,可获得中国化工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格。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集体和个人。

(二)科技进步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项目完成人之一或者填报人须为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

三、提名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提名制度,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类渠道。每年度每个奖项每个单位提名不超过1项;每位专家提名不超过1项。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最多可提名2项。

(一)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 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 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 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我校已申请为理事单位,具备提名资格,限额提名: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1项、基础研究成果奖1项。

学校鼓励有意申报人员可以寻找各种途径多渠道申报。

四、我校提名工作时间安排

1.由于限额申报,请有意通过学校提名的项目组务必于4月3日前与科研部沟通、备案申报意向,学校将统筹安排、择优推荐。

2.学校提名的项目组请于2023年5月8日前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http://www.ciesc.cn/award/apply/ 填报电子材料。电子材料确认上传后,不可更改。

3.5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学会。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科研部  张玮光

电话:022-85358852

邮箱:zhangweig@nankai.edu.cn

附件1+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2023年度).docx

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