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第二批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8 浏览次数: 603

各相关单位:

为发展壮大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队伍,更有效推动南开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依据《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南发字〔2020〕74号),在2021年初首批技术经纪人认定和团队建设的基础上,现启动第二批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申请认定工作。真诚欢迎校内外的优秀技术经纪专长人员加入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队伍,与南开大学一起“知中国 服务中国”。具体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近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科、管理、经济或法律等背景;

3) 曾参加过相关机构组织的技术经纪人培训并获得培训结业证书;

4) 熟悉南开大学某一科研领域并掌握一定数量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业务资源;

5) 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业务组织能力,具有从事技术经纪人活动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中介活动技能;

6) 如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优秀业绩,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 申请材料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的征集工作,广泛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022日前将申请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如有)的《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南开大学科研部邮箱nkkjcgzh@nankai.edu.cn,初步资格审查后开展评审、认定等相关工作,具体后续安排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景、王冰

联系电话:022-23500186,022-85358838

 

附件1: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南开大学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pdf

 

                                                    南开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部

                              2021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