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申报】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主要情况和调整内容
发布时间: 2020-07-18 浏览次数: 1722

有关各单位、项目申报课题组:

        2020717日天津市科技局线上召开了“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部署会”,根据会议传达精神和工作手册要求,现将今年奖励申报的总体情况和主要调整内容总结如下,请各单位和项目申报课题组认真研读。

 

2020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总体情况

       定标定额,不允许降级参评,三大奖获奖数量限制200项之内,由于年初科技抗疫已授奖9项,今年数量在191项以内。

1.    聚焦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重点领域;

2.    加强成果转化导向,鼓励技术交易(对有实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的项目给予加分);

3.    “重质量,轻数量”,注重(在津)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

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主要调整内容

1.    增加所设重点领域填报

      加强对项目研究内容所涉及的重点领域的界定和统计,鼓励重点领域项目积极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中增设“所涉重点领域”的填报项,根据项目实际涉及的重点领域进行填报,并对具体涉及情况进行文字说明。

2.    代表性论文调整填报内容

取消“SCI他引次数”填报项,“他引总次数”改为“他引次数”,增加“检索数据库”填报项。

3.    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进一步限制填报数量

最大限制填报数量由20项减为10项,建立以成果转化情况和实际创造效益为重点的奖励评审导向。

4.    经济效益明确填报范围,放开填报方式

明确填报范围为“主要完成单位”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取消最近3年的填写要求,自行确定填报周期和填报内容。推广单位创造的效益在“应用情况”中体现。

5.    增加技术交易额情况填报

鼓励以技术转让为主的技术交易活动。“直接经济效益”中增加“技术交易额”填报项,按照技术转让(直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统计提名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技术交易情况。其中,技术交易额度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为准。

6.    附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解绑

填报系统中上传完整版,纸质材料中按要求装订“关键页”。

7.    暂不开展科技企业创新工程评选

8.    提名填报系统功能完善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科研部成果奖励办公室,我们将全力协助。

  

报  奖  联  系  人:张玮光,电话:18902066921,邮箱:kjcg@nankai.edu.cn

成果登记联系人:孙嘉欣,电话:18522213699,邮箱:kjcg@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