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6 浏览次数: 2743


各单位:

定于2018331日完成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目前开始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清单见附件1,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请项目负责人先于财务处做决算,再登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进行在线填报,生成结项报告书

一、验收所需材料

1. 结项报告书原件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1

3. 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相关附件材料(论文需打印全文)等,A4纸打印附目录并合订,一式2份,报告及目录模板见附件2

4. 如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参与人员变更(包括顺序)预算调整项目延期中止等事项,需办理调整手续,请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附件3),一式4份,交由市科委审批

注:以上材料2-4均需在填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5.签字盖章事宜:

1)结项报告书

经费决算页: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公章(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结项报告书封皮:主承担单位公章(二级学院章)

主管部门意见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主承担单位公章(二级学院章)及主承担单位负责人公章(科研副院长章);如有合作单位,请于第二承担单位处加盖负责人及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

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其他附件、目录(见附件2模板)合订1

目录加盖主承担单位公章(二级学院章)

注:以上材料2-4均需在填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二、常见问题

1. 填报系统前,请务必先到财务处做决算,按决算金额填写经费支出栏,地点:八里台行政楼118、津南西业务楼206

2. 经费决算部分:

人员费严格不能超过预算;

信息费+差旅费+会议费+其它费用严格不能超过预算中四科目总和;

在满足①和②的前提下,其它各单项科目在超支15%的范围内可正常办理结题

3. 结项报告书中人员列表必须与任务合同书中完全一致(包括顺序),若确需变动请另附调整协议(附件3

4. 指标必须达到任务合同书规定的要求,如发表文章、申请专利、授权专利等。如预计半年内无法完成指标,请尽早与科技处联系,办理延期手续

5. 关于延期、终止

结题时间在331日后半年内办理为正常结题;

半年内无法结题按延期处理,最多可延期一年(延期至2019.3

已延期一年仍未结题按终止处理

三、联系人

科技处:赵玲85358838、黄艳美85358036、贾国君85358472

财务处:袁春亮85358945

天津市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杨帅5879280658792800

四、我校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844日前在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题材料,并于2018411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至各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018322



附件1:天津市项目2018.3.31结题清单.xlsx

附件2: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目录模板.rar

附件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