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申报】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9 浏览次数: 1638

各单位:

    现收到中国科协关于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以及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奖励人数

  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三)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1.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3-5名;

  3.各有关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2名;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有关机构各推荐5名;

  5.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专家提名委员会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

二、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支持人数和金额

  本次支持人数不超过5名,每人提供2万元人民币的资助,择优推荐其中1名参加“世界最具潜力女科学家”项目评选;符合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条件的入选者拟推荐至该项目。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同时参评两个项目。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第一线以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更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具体安排

     按照评选通知要求,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未来女科学家奖为限项申报,我校科协共可推荐1-2名候选人,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申报,至多推荐一名候选人并填写附件中中国青年女科学家推荐简表或未来女科学家推荐简表;7月10日前将纸板推荐材料经学院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04;八里台校区行政楼225),电子版反馈至邮箱kjcg@nankai.edu.cn

     科技处汇总各单位推荐材料经我校科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最终确定我校拟推荐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李培新

    联系电话:85358852;23508853

    邮箱:kjcg@nankai.edu.cn

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