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征集“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0 浏览次数: 35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要求推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高等学校服务社会能力,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将联合广东省科技厅、教育厅、惠州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2至24日在广东惠州共同举办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向我校征集科技成果项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教师积极上报:
一、征集领域
结合珠三角企业技术需求,围绕智能装备、微电子、大数据与通讯、新材料、海洋科学与工程、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精准医疗、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人工智能等十大行业领域,征集我校具有引领行业发展、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项目。

二、征集方式和上报时间
请各位老师填写附件中的《南开大学项目推荐表》,参考附件中“填表说明”中相关内容进行填写,以电子版的形式直接发送我处邮箱
zbnss@nankai.edu.cn,截止日期至2017年4月15日

三、展品推荐遴选标准
展品遴选是保证展品质量、展示水平和展示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各参展高校应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展品标准并结合本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精心组织遴选。请各学院按十大行业领域推荐近五年的最新优秀科技成果项目,其中包括重点展示项目(A类),重点推介项目(B类),推荐路演项目(C类)。展品遴选标准如下:
1、重点展示项目(A类)
重点展示项目应为高校近五年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在产业化方面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部、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若个别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工业应用技术项目因时间等原因未申报奖项,经申报组委会同意也可列为重点展示项目参展);(2)属省市科教兴省、科教兴市重大产业化科技攻关项目或省、部级合作项目的成果;(3)经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新技术成果。
作为重大展示项目的应有实物展品。
2、重点推介项目(B类)
重点推介项目应为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且学校有意重点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技术转移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可以体现学校学科特色或科技创新水平;(3)符合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领域、能体现高校创新科技实力、项目总投资额较大、技术领先且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推介项目也可以提供实物展品)
3、推荐路演项目(C类)
推荐路演项目需在满足A类或B类项目条件的基础上,由我校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准备路演素材及讲稿,保证路演及展示的效果。

四、其他事项
1、教师参展中托运实物展品产生的费用可由学校承担。
2、为鼓励高校及专家积极参加科交会,挖掘优秀项目成果,促进高校优秀科技成果对接交易,广东省、惠州市将设立专项资金对高校与企业在科交会平台达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博,张玮光
邮箱:
zbnss@nankai.edu.cn
联系电话:85358838

  

科技处关于“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zip

南开大学项目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