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21 浏览次数: 346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委关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始征集2017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申报说明及指南,按照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进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在线进行申报,网址http://tjfund.tstc.gov.cn/applyer/showLoginPagehttp://218.69.114.196/。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科学基金项目;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66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6630日应未满57周岁。申请人需首先注册,注册时需要选择所在主管部门和单位。请千万注意:注册时一定要确定好所在单位是南开大学XX学院还是天津市XX重点实验室,从哪条途径报一定要选哪条途径,否则一旦选错无法修改。

2.申请单位是“南开大学天津市XXXX重点实验室”或“南开大学XX学院”,局级主管部门是南开大学

3. 指南代码是配送评审专家的唯一依据,务必准确、选到最底层,相关学科代码也要填。项目进度安排最后一个阶段需出现“结题”字样。千万不要忘记填写项目研究目标及考核的技术指标,该指标将作为结题时的硬性要求。

4. 经费预算按需填报,不受比例限制。立项之后,结合天津市新的经费管理办法予以调整。经费预算不为零的科目后面计算依据必须写,且须与明细表对应,尤其注意经费预算页设备费与下一页购置设备明细表应完全对应。

5. 承担单位如果为两家以上的,合作单位双方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学院公章、对方单位公章),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同时相应位置(申请书封面、合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合作协议)需对方单位盖章。

6.项目的形式审查重点进行人员超项、身份证查重,不合格的项目直接初筛,无法获得进入下一轮专家评审的资格。

人员超项:A、同年度作为负责人申请一个项目后,最多只能再参与一项;B、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项目两项(不含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项目);C、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重点项目和其它处室重点、重大项目(如支撑计划);D、项目组成员同1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本年度的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含学生)。

7.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8. 各单位须在2016815日将纸质版申请书全部提交科技处,过期不候。受理地点:八里台校区业务楼225室、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03室。

9. 按照以往工作要求,本次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需继续在南开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自然科学类)填报部分信息并上传申报文件,截止时间与纸质版提交时间一致。系统填报信息将作为我校身份证查重自查的重要依据,科委发现超项情况将直接初筛。请老师们高度重视。

10.受理专用袋向各单位科研干事领取;形式审查表与纸质版申请书一同提交科技处。

11.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2017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819日下午17: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5883298258832857(市科委基础处),1512266143018222362915(技术支持),58832850(科技报告部分),58832932(项目资金预算部分)。  

  

市科委通知网址:http://www.tstc.gov.cn/xinwen/tzgg/201607/t20160719_121789.html

  

附件1:2017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2: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_申请人使用.pptx

附件3:南开大学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操作流程.doc

附件4: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要求.doc 

青年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

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

重点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