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23 浏览次数: 2416

 

关于征集2016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委关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始征集2016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申报说明及指南》,按照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1.支撑项目全部为在线申报,用户名和密码请按照说明注册或找回密码

2.申请单位请写到学院

3.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4.承担单位如果为两家以上的,合作单位双方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学院盖章),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5. 各申请人在线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5年8月17日上午11点,在此之后各单位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

6. 今年项目的申报统一增加了科技报告制的有关内容,待科委条财处系统上线后会另行通知

(二)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申请单位请写为“南开大学天津市XXXX重点实验室”或“南开大学XX学院”。

2. 3. VISTA、WIN7系统容易导致日期格式错误,请尽量用XP系统,且填报软件之前确保系统的日期格式为“年-月-日”。如安装过7月23日之前版本的申报系统,确保先卸载后再重新安装新的申报系统。

4. 指南代码是配送评审专家的唯一依据,务必准确、选到最底层,相关学科代码也要填。工作进度最后一个阶段需出现“结题”字样。千万不要忘记填写项目研究目标及考核的技术指标。

5. 经费有预算的条目后面计算依据必须写,且须与明细表对应,尤其注意经费预算页设备费与下一页购置设备明细表之完全对应。经费预算请参照科技处主页—-科研计划—-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经费管理规定填报。

6. 学术委员会意见由各院科研办公室负责填写,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敲入:“情况属实 同意申报”,各盖章处日期都要填写。

7. 承担单位如果为两家以上的,合作单位双方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学院公章、对方单位公章),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同时相应位置(申请书封面、合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合作协议)需对方单位盖章。

8.项目的形式审查仍然重点检查人员超项、经费审查、身份证查重三项,不合格的项目无法获得进入下一轮专家评审的资格。

人员超项:A、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项目两项(不含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项目);B、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重点项目和其它处室重点、重大项目(如支撑计划); C、项目组成员同1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本年度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含学生)。

经费审查:人员费超过财政拨款额的10%;管理费超过财政拨款额的5%;差旅、会议、信息、其它费用合计超过财政拨款额的10%。

身份证查重: 同一身份证号两个不同的名字或同一个人不同的身份证号码。

9.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含系统导出的zip文件和word文件,切勿自行压缩)。另需附各自类别形式审查表每个项目1份。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其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10. 各单位审核完成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5年8月19日上午11点。受理档案袋请科研干事与科技处联系自取。

11. 按照以往工作要求,本次天津市项目(包括自然基金和支撑重点项目)申报需继续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部分信息并上传申报文件。系统填报信息将作为我校身份证查重自查的重要依据,科委发现超项情况将直接初筛。请老师们高度重视

12. 今年项目的申报统一增加了科技报告制的有关内容,待科委条财处系统上线后会另行通知。

 

 

2016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说明及指南.doc

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说明.doc

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青年项目申报指南.docx

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docx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软件(一般&青年&重点).zip

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

青年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

重点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

南开大学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操作流程.doc

 

 

特别提示: 银行信息全部填写交通银行的信息,不再填写浦发信息 

户名:南开大学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12006603201014960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