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中心:
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决定从即日起受理2014年天津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2014年科学基金要密切结合《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申报。
科学基金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引导我市科技人员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储备,提高我市原始创新能力,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本次受理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1.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本次青年项目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6万元。
2.一般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市的原始创新能力。
本次一般项目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二、资金预算
各单位在申请项目时要统筹考虑以下要求: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自筹资金比例
企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有匹配资金,匹配金额至少与市财政拨款一致。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采用申请人自主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后择优统一申报的方式。请各院所、中心于2013年6月14日9:00前将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8)报送至chenyb@nankai.edu.cn,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及分配方式将另行通知。
2.申请材料
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需填写“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
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是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附件3、附件4)生成的zip文件,切勿自行压缩。上述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下载,。
VISTA、WIN7系统容易导致日期格式错误,请尽量用XP系统,且填报软件之前确保系统的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如有老申报系统,确保先卸载后再重新安装新的申报系统。
指南代码是配送评审专家的唯一依据,务必准确、选到最底层,相关学科代码也要填。
经费有预算的条目后面计算依据必须写,且须与明细表对应,尤其注意经费预算页设备费与下一页购置设备明细表之完全对应。经费预算请参照科技处主页—-科研计划—-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经费管理规定填报或者查阅附件10。
工作进度最后一个阶段需出现“结题”字样。
千万不要忘记填写项目研究目标及考核的技术指标。
学术委员会意见由各院负责填写,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敲入:“情况属实 同意申报”,各盖章处日期都要填写。
如选中“有回避专家”则必须提供回避名单,用信封封好一份随申请书一并提交。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全是外地专家,天津本地专家无需回避。
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word、zip)各一份。另需附各自类别形式审查表每个项目1份。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申报单位说明
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申请单位写学院(占用重点实验室申报名额的写南开大学+实验室名称),上级主管部门是南开大学;合作单位栏没有的写无,有合作单位必须后附合作协议,且相应位置(申请书封面、合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合作协议)需对方单位盖章。
根据《天津市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津财库[2003]18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津科财[2005]76号)第十九条和《关于变更市科委科技项目资金开户银行的通知》(津财企一[2008]77号)文件规定,凡申请天津市青年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必须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项账户。
4.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正式在职科技人员(不含兼职科研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在读学生)。尚不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经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申请。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至2013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至2013年6月30日应未满60周岁。
5.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4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
6.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作为负责人2013年12月31日后有在研的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大于等于2项的。
(3)项目组成员(包括学生)同一人在申报年度同时参加2项以上的。
(4)拟研发内容已得到过市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6)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四、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上交各自学院,索要并填写项目申请所需档案袋。由学院汇总收齐后统一上交我处。天津市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校受理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1日17点,预期不再受理。
2.形式审查
对申报2014年科技计划的所有项目,市科委委托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在项目负责人、单位自审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通知申报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不接受申请处理,申请材料退回。项目受理成功后,不允许修改和补充申报材料。
形式审查在项目负责人、学院自审的基础上进行。请各申请人将形式审查表(附件5、附件6)一并上报科技处。
五、其它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下午5: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附件7。
科技处联系人:陈贻斌(23508853)
办公地点:办公楼603室
特别提醒:
1、鉴于我校项目中标率偏低,要求各学院必须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并认真填写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对于不经过学术委员会讨论的项目一经查实我处一概不予接收。请各单位一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申请书的质量;特别是实验室申报指标,一定更要严格把关,实验室推荐项目也务必上学术委员会讨论推荐,严格把关申报质量,不能再出现整个单位所有的申报项目都不中的情况。我校去年的申报情况和中标情况在附件9中列出,请相关单位参阅。
2、各学院请在用完实验室指标的基础上再自由申报,并推荐上报项目。对于用不满实验室指标的学院请尽早将信息反馈我处。实验室指标请详看附件11.
3、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另档案袋请科研干事与科技处联系自取。
4、填报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请与15122661430联系。
附件:
1、2014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青年项目)指南.doc
2、2014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指南.doc
3、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青年项目)申报系统 .zip
4、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系统.zip
5、2014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青年项目)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doc
6、2014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doc
7、项目申报咨询联系方式.doc
8、2014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拟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9、2012年申报13年项目中标情况.xls
10、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适用于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doc
11、实验室名称及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