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科研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培育研究团队依据《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拟定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下称开放基金)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围绕眼科学研究院科研创新发展方向,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南开大学所属院系设立,重点支持眼科学及眼科学交叉学科相关领域的基础及应用研究。
总体目标:加强对眼科及视觉科学疾病的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全面提高眼科常见多发疾病的诊治水平,包括常见多发疾病的前沿基础性研究,常见多发病早期筛查、干预技术及策略研究,常见多发疾病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及策略研究等。特别是在视觉科学与光学研究、人工智能与精准医疗研究、眼科组织工程与生物材料研究、眼科遗传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等方向上寻求突破。
一、申报项目设置:
开放基金分公开征集课题及定向支持课题两类。
(一)公开征集课题,资助强度为8-10万,研究周期为1-2年,本年度拟资助10项;
主要研究方向限定为:
1.常见眼科疾病的发病机理以及诊疗方法的相关研究,如青光眼、眼底病、白内障、病理性近视、斜弱视、视神经病变等疾病的发病机理,探索疾病的干预新靶点,建立个性化精准诊疗方案。
2.聚焦“眼健康”国家战略引领的青少年近视发生发展因素及干预策略研究,通过对青少年视疲劳等指标筛查,视疲劳指数的确定及其对青少年近视的影响,为制定相应针对性干预策略,制定标准及为青少年近视预防、高度近视的发生及进展提供新思路。
3.致盲性眼病的发病机制研究及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探索疾病的干预新靶点,建立个性化精准诊疗方案。
4.针对常见眼底疾病的分子生物学水平的致病机理研究,为相关病变的预防、早期干预和治疗提供新思路。
5.各类角膜炎症性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研究,如细胞凋亡、细胞焦亡等在角膜炎中的作用及其内在分子作用机制等。
6.针对近视发生发展机制,开展遗传学与细胞生物学相关研究,为解析近视发病机制提供新维度,为实现药物干预近视进展提供新靶点。
7.依托计算机视觉与深度学习领域技术的重大发展,将人工智能应用于近视的临床诊断、治疗,基于仿真模拟对近视眼黄斑区脉络膜微血管进行形态学研究,为实现眼科临床问题精准诊疗提供新思路。
8.开展眼、视神经和脑相关疾病的医工交叉研究,探索眼动与高度近视的可能关联,为实现眼科临床问题精准诊疗提供新思路。
9.常见眼科疾病的代谢特征分析及新型药物筛选与开发的基础应用研究,如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代谢模式改变特征分析及其分子调控机制等。
10.针对高度近视发生发展机制,开展相关临床及基础研究,为解析近视发病机制提供新维度,为实现多维度干预近视进展提供新靶点。
(二)定向支持课题,资助强度为10-40万元,研究周期为2-3年,本年度拟资助5-8项;
主要研究方向限定为:
1.结合有限元分析等新型研究手段,基于角膜、角巩膜缘、巩膜等眼部位的生物力学相关测量研究,探索力学刺激对眼组织产生的生物学影响,开展在角膜、巩膜及相关组织的生理、病理过程以及疾病诊治中的研究。
2.聚焦于晶状体生物力学相关研究,运用生物力学测量、有限元分析及生理系统建模等多种技术探索眼科学医工交叉领域的前沿问题。
3.新型眼科生物材料的相关基础应用研究,通过提升角膜接触镜、人工角膜、人工晶状体、眼用药物递送材料、人工眶骨、人工泪管等材料的表面性能及生物组织相容性,为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眶病、眼底病等眼科疾病的治疗提供新的技术手段。
4.针对近视发生发展机制,开展相关诊疗设备研发工作,为解析近视发病机制提供新维度,为实现多维度干预近视进展提供新靶点。
二、申报人条件:
1.开放基金公开征集课题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交由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签署项目推荐书),能独立承担研究任务,研究方向符合当年发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每位申请人同年可申请开放基金课题总数为1项,课题存续期内,不可再次申请。
2.开放基金定向支持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前与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相关研究团队已达成合作,围绕定向支持课题指南方向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或已开展预实验。
三、基金项目管理流程:
1.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下称研究院)每年组织一次开放基金申报评审,申请人需根据研究院本年度发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于征集截止日期前撰写《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1)并报送研究院基金管理部门,2023年12月20日18:00前请发送至联系人的邮箱。征集截止日后的30日内,研究院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取并公布评审结果;批准立项的课题从当年评审结果公布日起开始执行。
2.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与研究院签署《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任务合同书》,明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成果指标、著作权归属及资助金额。
四、基金项目负责人权利及义务:
1.课题负责人或课题骨干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相关准则,围绕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将中止资助,追回项目资金,由课题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课题负责人需按《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任务合同书》要求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和成果指标。
3.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计划提交《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中期进展报告》,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审查,对课题经费使用不合理或者未能按进度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将终止资助,并视完成情况追回尚未使用的项目资金。
4.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内不得擅自变更研究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须报研究院批准后方可变更。课题负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将终止资助。
5.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执行期限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结项报告书》并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和经费使用决算等相关材料;研究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
6. 公开征集课题结题,应以“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或天津市眼科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2篇(中科院或JCR分区Q1、Q2);定向支持课题应以“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或天津市眼科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3篇(中科院或JCR分区Q1、Q2)或按约定成果完成。
7. 课题依照任务合同书约定的成果类型及数量进行验收考核;对完成情况优秀的课题,将进行滚动资助。
五、课题及经费管理
1.研究院每年根据眼科学及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在南开大学网站公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并根据本年度经费预算、开放基金申请数量及水平调整资助数量。
2.课题经费使用参照南开大学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3.课题经费按年度拨付课题组,首次拨付时间为基金项目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拨付金额为课题总经费的80%,课题通过年度考核后,所余20%经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
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医学院
侯丁
电话:83662909
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
赵国星
电话:13207558725
电子邮箱:guoxingzhao@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南开大学眼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申请书202311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