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集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4 浏览次数: 284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部署,营造“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紧密协作、严格保护”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能够深入分析和研究知识产权问题;

3.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领域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作风正派,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5.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判定、技术事实认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技术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专业技术专家。

1)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2)从事专利审查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或经所在单位推荐业务能力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入库专业技术专家。

2.知识产权管理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管理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2)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3.知识产权法律专家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法学教师、法学科研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应具有四级高级法官或高级检察官(含)以上等级,或者一级法官、检察官任职3年以上;律师应具有二级律师(含)以上职称,执业经验丰富,从业声誉良好;其他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内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实践工作的,应取得相当于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4.知识产权经济专家

对知识产权经济领域有专门研究或深入了解,并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评估等相关政策,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等相应执业资格,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校专利和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

说明:

①专家类别以入库申请表“专长领域”选择的领域进行分类,包括技术、管理、法律、经济,请选择本人最擅长、最专业的领域;“工作经历”要围绕所选择专长领域进行阐述,选择一个领域以上的,要分别阐述各领域从业的相关经历,并提交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未提供从业经历及附件证明材料的专长领域,视为无效。

②市内各高等院校的申请入库人员由本校推荐,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员由本单位或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审核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申请人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和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专家经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批准入库。

三、申报材料

1.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scq@nankai.edu.cn,邮件主题以“申请人名称+学院+入库申请”命名。

2.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交至津南校区综合业务楼西楼445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629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宇鹏、李佳

电话:022-85358454

邮箱:zscq@nankai.edu.cn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

 

                                                                          南开大学专利和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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