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转发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 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23 浏览次数: 704

现接到中国科协发文《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科协组函人字[2019]243号),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名额、范围和条件

全国100名,我校2个名额。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包括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和副研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在读博士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16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在站博士后出站时间不早于2021630日,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71日)。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实施原则

(一)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组织力。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在中国科协第九届常务委员会青年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中国科协和各省级科协要充分调动科协基层组织作用,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专家荟萃、学科覆盖广泛、视野宽阔、国际交流密切的特点,为国内外青年科技人才互访交流提供理论指导、经验支持并努力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科协基层组织作用。青年科技人才根据自身特点,在导师、专家指导下,与在研课题和团队需求有效衔接,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量身制定交流方案,保障质量和效果。

(三)充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国科协对入选者予以5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保证入选者潜心钻研、开展交流。鼓励推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予以配套经费补贴或支持,延长入选者访问、交流时间。

三、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

由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将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依据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选产生候选人。

(二)组织评审。中国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中国科协与推荐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将资助资金拨付至推荐单位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推荐单位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推荐单位向中国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其中,入选者工作总结包括交流访问情况、学习情况、科学研究情况和交友交流情况,由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于20191016日前,将《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cg@nankai.edu.cn,学校将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于评审通过的学校推荐人选,提交《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和非涉密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玮光

联系电话:022-85358852

电子邮箱:kjcg@nankai.edu.cn

工作地址:科学技术研究部,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04

科协组函人字〔2019〕243号.pdf

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