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关于征集2019年“中国-澳大利亚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澳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0 浏览次数: 4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文件(国科交函字【20197号)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执行协议》,中澳两国每年分别派16名青年科学家前往对方国家从事访问研究工作,为期2。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和澳大利亚技术与工程院。该计划旨在促进中澳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国科技界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为两国未来长期科技合作奠定基础。

经与澳方协商,中国青年科学家将于20197月中旬赴澳大利亚执行本年度“中澳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该计划的优先领域为先进制造、医疗技术与医药、资源与能源,其他领域也可申报。本计划实行择优限额推荐申报,我校限推荐1名人选: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澳大利亚;

(二)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业务能力突出;

(三)英语能力强,具有国际科技合作经验。

二、资助方式

该计划由中国科学技术部与澳大利亚工业、创新与科学部共同资助。澳大利亚技术与工程院将协助中国科学家安排在澳大利亚的访问行程并承担中方科学家在澳期间的食宿、城市交通等费用。国内各派出单位承担出访国际旅费及签证等其他费用。中国科学家可赴不超过3个城市访问。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或推荐单位与澳方访问单位有合作基础,在申报前应就访内容和访问时间与对方先行沟通。澳方应承诺接待,并愿意为访问提供必要协助。

(二)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一)及申请人中英文简历。请申请人和校内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于201935日前将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PDF格式,光盘)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津南业务西楼404)。

四、项目执行

申报材料经与澳大利亚技术与工程院共同审核后,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批准,由交流中心向受资助的申报单位通报结果。请受资助的中国科学家与外方认真规划访问日程,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严格执行访问任务,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于两周内将访问总结报告(见附件三)提交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方式:王冰;85358852,kjcg@nankai.edu.cn  

2019中澳交流计划征集人选通知.pdf

附件一-中澳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总结报告模板(中澳).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