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7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3 浏览次数: 1295


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跟踪,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市科委将对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通知发布日期,所有已经签订了“任务合同书”但未完成结题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以获得结项确认书为准)都需要参加年度检查。检查范围不包含周转资金项目,不包含2017年新立项项目。

具体需参加年度检查项目的清单请见附件1。请注意:1、如该清单有遗漏,即有在研项目应该参加年度检查但未列在该清单的情况,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确认。2、如有项目已经拿到结项确认书但仍列在该清单中的已结题项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去除。

二、填报说明

  (一)进入系统

进入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12/project),选择“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7年度检查填写工作。如果项目负责人已有账号的可以直接使用,无需注册;没有账号的需注册后方可登录系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忘记账号或密码的负责人,可联系科技处找回。

  (二)在线填报

1.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在“年度检查”菜单可以查看需要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的项目清单,如果有本人承担的未结题项目但又未在项目清单中显示,请发送电子邮件到技术支持program@tstc.gov.cn咨询。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上传,填报数据时间节点为2016101日至2017113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说明,提纲见附件2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终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附件3),协议空白格式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中下载,并按照市科委管理要求执行相关程序。

5.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学校对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打印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纸质版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承担单位(南开大学XX学院)盖章后,交到科技处盖章。之后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检查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文件,再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

6.填报系统如果遇到软件使用等技术问题,请先在系统中查询“常见问题汇编”,仍不能解决再将问题发送电子邮件到program@tstc.gov.cn,反馈结果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回复。

(三)纸质材料报送

1.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纸质文件两份。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一份。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一式四份。

三、我校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1129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两份交科技处,科技处盖章后在项目负责人再在填报系统中扫描上传。

纸质版报送地点: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03、八里台校区行政楼225

联系方式:853584728535883885358036

四、重要提示

科委提示: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按时报送。对迟报、漏报、拒报的项目单位,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列入失信记录、通报、停拨经费、终止项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者将不再受理各类项目申报。本次年度检查将根据报告填报情况,随机选择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我校提示:1、请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成。对于不予配合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建立相关黑名单制度,在项目申报、间接费用核拨等方面予以相关处理,请周知。2、对于应于20180331结题的项目,请在经费使用、指标完成等方面及早做好结题准备工作,需要对预算、执行期等内容进行调整的请及时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并走相关审批流程,保证结题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7119

附件1:2017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检查清单(南开大学).xlsx

附件2: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填写.doc

附件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