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9 浏览次数: 7467


各单位:

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开始申报,征集的科学基金分为三类: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各类项目指南请见附件1。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

申请单位填写学院名称或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称;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受聘人员,只能申请一项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7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7年6月30日应未满57周岁。

2.项目查重要求

项目内容查重: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查重:(1)申请或参与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2)截至2017年10月31日,承担有未结题的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重点项目负责人。

其他成员查重:参与3项及以上项目的成员(包括未毕业的学生)。

3.资金预算

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6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资助经费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和。

4.项目时间

2018年4月到2021年3月。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注册与登陆

申请人登陆“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218.69.114.196/kwapplicationMaven)。如果没有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时请务必正确选择所在主管部门和单位,注册成功后可登录系统并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可直接填报,忘记密码的请联系科技处。请注意:如有去年已经注册账号今年有更改单位需要的申请人,请先填写申请书,点击保存后即可在个人信息维护中对所在单位进行修改。系统操作指南可详见附件2。

2、在线填报

申请人登陆系统后,可在项目申请页选择“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三种项目类型中的一种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并上传相应PDF版电子材料。填写完成后,申请人对照附件3电子版部分进行形式审查,之后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南开大学。

3、纸质版准备

科技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申请人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两份和形式审查表一份提交各学院科研干事,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我校时间安排

申请人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0:00

二级单位审核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7:00

科技处形式审查时间2017年11月21日到22日

返回申请人修改并再次提交时间11月23日到24日

科技处提交时间为11月25日到26日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时间为11月27日。

四、各单位请注意

1、各学院需按照下发的指标组织申报,应优先填满实验室指标,实验室指标填满后也可继续以实验室名义申报。

2、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初步评审意见由学院填写,请提前准备。请注意:都要原件,不要复印件。

3、各单位统一收取自己学院的纸质版,在对照附件3纸质版部分进行审核无误后再行报送科技处,地址:津南校区西业务楼403、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25。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85358472、85358838、85358853;技术支持15122661430;市科委基础处58832982、58832857;项目资金预算58832932。


科技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