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6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09 浏览次数: 606

一、检查范围

截至通知发布日期,所有已经签订了“任务合同书”但未完成结题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以获得结项确认书为准)都需要参加年度检查。检查范围不包含周转资金项目,不包含2016年新立项项目。

具体需参加年度检查项目的清单请见附件1

二、填报说明

  (一)进入系统

进入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选择“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6年度检查填写工作。如果项目负责人已有账号的可以直接使用,无需注册;没有账号的需注册后方可登录系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忘记账号或密码的负责人,可联系科技处找回。

  (二)在线填报

1.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在“年度检查”菜单可以查看需要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的项目清单,如果有本人承担的未结题项目但又未在项目清单中显示,请发送电子邮件到program@tstc.gov.cn咨询。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上传,填报数据时间节点为2015101日至2016930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说明,提纲见附件2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附件4),并按照市科委管理要求执行相关程序。

5.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提交,南开大学对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承担单位(南开大学XX学院)盖章,交到科技处盖章。之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检查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

6.填报系统如果遇到软件使用等技术问题,请先在系统中查询“常见问题汇编”,仍不能解决再将问题发送电子邮件到program@tstc.gov.cn,反馈结果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回复。

(三)纸质材料报送

1.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纸质文件两份。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一份。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我校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1027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两份交科技处,科技处盖章后在填报系统中扫描上传。

纸质版报送地点: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03、八里台校区行政楼225

联系人:贾国君85358472jiaguojun@nankai.edu.cn

四、相关要求

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按时报送。对迟报、漏报、拒报的项目单位,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列入失信记录、通报、停拨经费、终止项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者将不再受理各类项目申报。本次年度检查将根据报告填报情况,随机选择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附件1:我校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6年度检查项目清单.xlsx

附件2: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填写.doc

附件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doc

附件4: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