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进展】转发《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28 浏览次数: 2351

各单位: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推荐候选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之间。

      3. 通过多年国防科研积累,已经公开的国防科技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进行申报;处于保密阶段的成果不得申报。拟申报的成果需由学校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学校相关保密情况证明。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及其他部委直属高校名义推荐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各有关直属高校分别负责组织,每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3.以科技委各学部推荐的项目,由学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学部委员推荐,所推荐项目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高校名额,每位委员限推荐1项,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交学部办公室,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学部办公室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于10月14日前将此推荐表传真至被推荐人所在高校科技处,由有关高校科技处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在所在高校组织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拟申报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具体通知详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537/201409/175345.html;并于2014年10月1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cg@nankai.edu.cn,《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纸板材料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604)。请拟申报教师注意截止日期,以免影响后续的网络申请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冰 李培新

        联系电话:022-23508852

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x.docx

附件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docx.docx

附件3:2011、2012、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入选项目统计表.docx.docx